青春校园

叉腰女神[港风]
因为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所以是一条真理,真理至上。 一九七二年六月 ,星月璀璨,波涛明静,冯滔滔坐黑船入港,运气极好半路起妖风船翻了。 他在海里游了八个钟,上岸的时候才发现手里掐着一个拇指大的小僵尸,会讲话,会做事,天天缝补一件看不出花纹来的破衣裳。 他看不清她脸,总嘲讽她无盐女,指定很丑没办法见人嘛,不知道怎么给人陪葬在海底的冤鬼,时常恐吓做法消灭她。 李弄弄总是抡起来胳膊叉着腰,茶壶式样地争论自己是阿婆座下神女,又怕被当孤魂野鬼给抓去,便只好忍气吞声绣花,等她本命法衣修补好了,她就可以长大当人了,一定要头也不回地走掉。 冯生从潮汕到香港,赤脚打拼十年,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再受窝囊气再流血流汗,都没有想过扔掉那个女鬼,村屋大火,天星小轮大罢工,他从皇后码头跳海横渡维多利亚港回家救她。 李弄弄绣花十年,吃他用他,金丝银线也靠他买,从八岁到十八岁。仇家买凶捅他满身流血,她拼了命地护他走路去台湾避难,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家出走。 最靠谱是义气,最美好是爱情,最长情是陪伴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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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哐撞南墙[年代]
婚姻里面的包容,就是你把对方整个的包起来,摁着对方脑壳哐哐撞南墙,你不服是不是,什么时候撞板正了,再捡起来揉吧揉吧、团结团结,这样大家浑身都痛快了! 作为十八弯山沟沟里飞出来的创一代,冯飒飒出人头地又光宗耀祖,没办法,钱也是喜欢找脑袋聪明的人玩的,但这不妨碍他浑身上下充斥着非典型撕裂感,导致冯先生的脾气(喜怒哀乐),控制的不是很稳定,跟亲爹妈相处都觉得艰难。 牛熠熠跟冯先生不一样,她自诩身世比十八弯略穷困潦倒一些,归为三十八弯不通路水平。但她这人从小修心,逮着读书改变命运这个路子一路奔,情绪稳如月亮。 所以就这么一场基于原生家庭都较为艰苦朴素且孩子都挺上进的相亲,俩人最后成功走入婚姻的殿堂,并且开始互撞模式。 冯飒飒对自己新婚妻子的评价是一言难尽,他修破嘴功的,东三西四挑刺儿,他觉得人嘛,得包容,包容就得嘴巴上指点她。 牛熠熠看自己的新婚丈夫总是和气,她修心功的,觉得这人脑子除了赚钱其他一塌糊涂,她觉得人嘛,得包容,包容就得背地里教他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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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症候群[快穿]
【推推预收《圣父版白月光[快穿]》】【晚九点日更,不更请假】  辛禾雪死了两次,头一次是病死的边远小行星王储,后来投生到冷宫废妃的腹中。  他拖着沉疴病躯,吹一阵风三步路咳两次血,登临九五之位。  然后他就被毒死了。    有人问他:“你最想要什么?”  辛禾雪毫不犹豫:“活下去。”    绑定他的系统给了他一个承诺,只要他能够从那些目标对象身上获得足够的爱意值和虐心值,他可以到一个新的世界,长命百岁。  对辛禾雪来说,这个任务不难。    只是,他好像在每个世界里都有奇怪的病症……    【脸盲】  辛禾雪是裴家大少裴光济的金丝雀。  宝贝得紧,藏的严实,唯裴光济的几个发小有耳闻。  外人看来,宴会上一小时打六个电话、五分钟看一次通讯器的裴家大少,只道是年纪到了知道收心成家继业了。    直到裴光济为了辛禾雪,一场飞行器事故,不得已转院到联邦核心区治疗。  仅剩一口气,也要叫发小照顾自己在家里的男朋友。    几个发小不耐烦:“得了吧,不就是个beta,还是劣质的纯血人类,玩玩就够了。”    直到他们终于见到藏在别墅的金丝雀。    很漂亮,眼尾有一颗痣。  像是那个出身贫民窟的过气青年演员。    神色恹恹,坐在角落里,脚边有只机械猫摆尾乞怜。  看到有人进来了,眉眼才舒展,上前抱住来者,欣喜道:“光济?”    发小怔了。  原来裴光济说金丝雀认不清人是真的。    【失忆】  一场大旱,辛禾雪一个未修炼成形的锦鲤,差点渴死在干裂的河床里,一个书生把他带回去,养在农家院子里的水缸。  终于大雨,才放回河里。  辛禾雪记住了这份恩情。    他守在京郊破庙,等着上京赶考的书生歇脚。    这是一位擅长报恩的锦鲤仙。  但是只有七日记忆。    这是什么?穷书生,报恩一下。这是什么?穷书生,报恩一下。这是什么?穷书生,报恩一下。    辛禾雪总是忘记重要的事情,以至于放榜那天——  进士们奔入破庙,状元郎头戴金花乌纱帽,跨下红鬃马,说非他不娶。    【白化】  上埃及与下埃及以白城为分界,白王与红王分治,两国争斗不休。    红王听闻白王在尼罗河畔带回来一个人,奉为大祭司。  金色的太阳,沙漠火热,祭司笼罩在雪白的兜帽长袍里,一丝一毫也不露出。    有了大祭司的辅佐,上埃及岁稔年丰,粮仓装满麦粒。    红王又听闻,上埃及的子民恭敬地称呼大祭司为上天的神使。  还有人见过他的容貌,赞颂为“金沙的珍珠”。    祭司与白王形影不离,抵足而眠。  又有人说这位大祭司是白王的宠妃。    安插的探子得了手,红王满意地看着被押送回来的大祭司,轻而易举地掀开对方的长袍。    高山之顶才有的雪色。  白发,甚至是白色的睫毛。    红王有狼一般的眼眸,锐利眯起,盯着那映着薄红的玉面。  不得不说,他的长兄白王,眼光很好。    他也渴望握紧金沙的珍珠。  【肌肤饥渴】  联邦里唯一sss级的向导,位列少将。  没人见过他的精神体,他的精神力强大到不需要放出精神体,就能够为这些战损的哨兵治疗。  与强大的精神力相反,这位少将的身体令人心揪。    许多人见过他在安抚民众的报告会上,过于昳丽的眉眼低垂,掩唇咳嗽,手帕上淋淋鲜血。    少将看着冷淡,军装总是严谨地扣上喉结处,瘦白的双手穿戴黑色手套。  只有接受过治疗的哨兵知道,少将其实很温柔,会轻声安慰,精神力像是柔软的春水。    哪怕如此,由于少将忌讳与人接触,哨兵们总是尊敬更多。  直到有不要命的新兵,治疗时触碰上少将的手。    没有了黑色手套的隔绝,仅仅是十指紧扣这样的动作,少将也像是遭人欺负了一般眼尾绯红,咬紧了唇瓣。    战友规劝这位新兵,杜绝不该有的妄想。  少将死了丈夫,是曾经最亲密的战友,任何人都不能再插足。     新兵的性格比他3s级的战斗力还要张扬,咧出犬齿,“哦,死了丈夫?那我不能再让少将守活寡。”    【钟情妄想】  四小无猜。  八十年代海城弄堂里的病弱小竹马,坚定认为其他竹马都喜欢自己。  事实确实如此。    【被害妄想】  现代无限副本的老婆npc。  住在城寨里的鸽笼房,自从丈夫遇害,开始疑神疑鬼,惴惴不安。  直到他误向连环杀手寻求庇护。    [食用指南]  1小世界不止一个攻切片,全员处男  2天然渣大美人受,万人迷,小世界死遁  3微狗血,有轻微强制爱含量,大量美貌描写与虚弱表现2024/2/7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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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家[民国]
舒扶桑觉得这辈子最倒运的事儿,就是在宣武门外的大世界,跟她那遭了瘟的前东家相看定亲。 她透过提花龙头机器印出来的鸣春帘子往外看人,只觉白毛汗能把簇新旗袍上的孔雀眼扎破,扭头想躲,不防备姑母一胳膊肘拐出来,她觉得自己仿佛被推去上坟。 低眉垂手斜立在宋旸谷跟前,机灵懂事地倒了杯茶,“东家,您喝茶——” 宋旸谷掀开盖碗直勾勾看着,一仰而进,满脑子都是孔雀眼睛,含糊两声对着媒人行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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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卷王杀进恋综修罗场
作为快穿局赫赫有名的大佬,沈清眠圆满完成999个任务,只差最后一个就可退休养老,坐拥万亿资产。故事背景是这样的:在恋综修罗场里,嘉宾个个背景滔天,有高冷禁欲但病态的医生、会八国语言但时不时胃疼的霸总、唱跳俱佳但忧郁公主的音乐天才,随便买下一座飞机但废物无能的富家千金,身高火辣性感但哭包作精的世界超模……以及,智商超群容貌惊为天人但有个好赌母亲、家世清贫的主角受。她们每个人都有缺陷。主角受周围群狼环伺,作为仅有的普通人,注定要成为被争抢的对象。而沈清眠偏偏穿成了那位最遭人吐槽的富家千金。她的任务,是要在这修罗场中杀出重围。-恋综一开始便硝烟弥漫,起初无人在意沈清眠的存在,观众也没拿她当回事。后来慢慢发现,沈清眠才是最值得关注的。主角受被霸总堵在墙角,说“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沈清眠从身后出现,环着纤细的双臂睨着她,“这么土的台词,我五百年前就不说了。”观众:【正面刚,好拽!】【打起来!打起来!】主角受淋雨生了病,高冷医生泡了一包感冒冲剂,喝了等于没喝。沈清眠亲自下厨熬了粥,还去拿了药,主角受对她感激不尽。观众:【居然还会做饭,爱了爱了!】【姐姐她超爱!付出行动的人最值得嫁!!】音乐天才为主角受写了首歌,内容全是围绕自己,深情款款弹钢琴。在她动人的音乐中,沈清眠给主角受变了个魔术,哄得她惊喜连连,说从来没这么开心过。观众:【忧郁公主成了她们play的一环】【这画面心酸又好笑】恋综修罗场之于沈清眠,易如反掌!只是后来……在电闪雷鸣的雨天,主角受瑟瑟发抖抱住她的腰,柔弱又忐忑地说:“姐姐,我有点儿害怕……”沈清眠却突然不知如何是好了。平日里气场全开但被反撩会害羞的女王x外表清冷内在坚韧在姐姐面前很放得开的小白花*
连载中
犯罪专家在恋综杀疯了
因公殉职后,犯罪心理专家姜觅雪在另一个世界苏醒,成为了和她自己同名的黑红女星。 她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在被全网群嘲,经纪公司也决定放弃原身,将其塞到一档恋综当中充当观察员,发挥最后一点余热。 综艺上,男嘉宾1号温柔有礼,风度翩翩。 其他观察员&观众:这样尊重女孩子的男性已经不多见了! 姜觅雪:他说自己单身时眼睛频繁右瞟,总是无意识摸向无名指,1、5、7号机位五次拍到他在打电话回信息,应该是已经结婚了。 事后1号男嘉宾妻子站出,勇锤渣男隐婚出轨家暴。 男嘉宾2号在约会时,向心动对象述说自己从山中努力读书考出来的励志经历。 其他观察员&观众:呜呜呜真是太感动了!灵灵以后要好好心疼他啊。 姜觅雪:是啊,八句话两百三十五个字,他一共停顿六次,重复同样内容三次,眼睛下意识往上看八次,这样努力地编故事,太让人感动了。 事后男嘉宾2号被扒出顶替他人入学名额上名校,一边戴名牌一边领贫困助学金。 男嘉宾3号……男嘉宾3号连夜提桶跑了! 网友:这节目是叫《令人心动的你》还是叫《无人生还》啊? 后来,姜觅雪上求生综艺时挖出尸体,拍电影时抓住了通缉逃犯,出国参加活动带回了走私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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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邪神缠上的路人甲[快穿]
周缈不幸身亡后,绑定了路人甲系统。 系统:每个世界都有一群闪闪发光的主角,可由于未知力量入侵,主角遭遇危机。是该由路人甲出场,拯救濒临崩溃的剧情了! 周缈:等等,你说的未知力量是指…… 系统:就是一些恶鬼、魅魔、邪神之类的啦,相信宿主一定能带领主角们死里逃生的:) 周缈:??? 为了保住性命,周缈兢兢业业地完成系统任务,却没有发现,自己早已被未知力量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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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路人被邪神盯上[快穿]
周缈不幸身亡后,绑定了路人甲系统。 系统:每个世界都有一群闪闪发光的主角,可由于未知力量入侵,主角遭遇危机。是该由路人甲出场,拯救濒临崩溃的剧情了! 周缈:等等,你说的未知力量是指…… 系统:就是一些恶鬼、魅魔、邪神之类的啦,相信宿主一定能带领主角们死里逃生的:) 周缈:??? 为了保住性命,周缈兢兢业业地完成系统任务,却没有发现,自己早已被未知力量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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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岭之花遇到糙汉后
【没头没脑阳光小狗x忧郁清冷美人】肖郢第一次见楚惊澜,是楚惊澜应酬完出来醒酒,楚惊澜只手扯开领带,解开了两颗纽扣。  酒精把他的玉颈染成了绯色,指尖也染上了醉意的红,路灯为他镀了一层薄光,像什么神仙一样。  肖郢觉得男人能好看成这样也挺牛逼的,而楚惊澜只平静地扫了他一眼。 似在警告肖郢多看他的那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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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裙子先生
厘央第一次见到蒋树,是在十六岁。 少年站在树下,夏风拂过,裙摆微微晃动。 他抬眼望来,瞳孔漆黑,又冷又酷。 此后数年,十三巷里穿裙子的少年都是厘央梦里最常见到的那个人。 一日,朋友问厘央的理想型。 厘央想了想: “长得帅。” “细心。” “得比我高。” “还有……穿裙子要好看。”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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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匹配度4.2%的下属标记了
顾轻渔生得冰肌玉骨,相貌靡丽,却心机颇深,年纪轻轻便掌管了家族核心事务,成为顶级豪门的掌权人。 他看似温和谦逊,实则性子凉薄,对人极为防备,尤其提防Alpha,身边保镖成群,都是Beta。 唯一的例外,是时刻跟随左右的金发下属,那个名叫邵言的Alpha。 邵言人如其名,安静少言。 招之即来,高大、沉默且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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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恐游boss谈恋爱[快穿]
元楚星以为自己谈的是普通又甜蜜的恋爱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男朋友隐藏已久的秘密—— 男友一号:温吞可爱好欺负,是个动不动就掉眼泪的粘人狗狗系爱哭鬼 却不曾想,雨夜之际,也正是这一位连kiss都能脸红得冒烟的爱哭鬼,单手挽起额头碎发,正疯狂大笑提着刀乱杀—— 元楚星:【呆滞】【迷茫】【不知所措】 男友二号:除了没什么表情和常识外一切都好,是个对他许愿就能保管心想事成,一个全能的心软的神 结果某次下班回来,发现男友蹲在沙发前面无表情嘎吱嚼着什么东西 幽绿的诡异血迹沾在男友白皙的下巴,影子里蔓出无数可怕的触手—— 元楚星:【瞳孔地震】【细思极恐】【惊恐】 男友三号:野心阴谋家,混乱乐子人,知名斯文败类,但对老婆二十四孝绝世好男友,死心塌地恋爱脑晚期,据说工资高待遇好有编制 结果当场撞见男友兼职死神现场 神明冷漠安排戏目,夺命连环套,上演一出又一出现实版死神来了—— 元楚星:【沉默】【窒息】【开始吸氧】 自己找的男朋友,还能怎么着,认了吧Q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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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血族,不是Alpha[穿书]
宣奕是血族高贵的王子,在被猎人重伤后,意外穿进一本名为《万千omega为我倾倒》的abo文学里。 这里的世界观很独特,每天都有大把的人将白嫩的脖子送到他眼前,求标记。 包括但不限于—— 珠宝世家的矜贵小少爷。 百万代言的清冷白月光。 又野又撩的钓系天花板。 系统101:恭喜您成功激活万人迷alpha属性,请努力攻略反派,改写结局! 宣奕:上面那些,哪个是反派? 系统101:都不是。 宣奕:…… 反派初次登场,不受任何omega信息素影响的宣奕,为郁溪身体里翻涌的血液深深着迷。 “好美味的食物……” 话音未落,郁溪转身,露出那张和吸血鬼猎人一模一样精致的脸。 宣奕齿尖发痒,眸中闪过嗜血的红光——苏醒了,猎杀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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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丧批咸鱼的日常
姜悟是一只游荡千年的亡魂,一朝得到身体,成为了一个历史上被篡位斩首的昏君。 姜悟:嗯…… 身为一个丧批,皇帝这个职位简直是噩梦般的存在,姜悟只想拱手递让山河,最好能尽快回到游魂状态。 为了逼殷家尽快谋反,他点了殷家嫡子入宫伺候,瞬时朝野一片大骂,殷家更是差点要冲进来将他剥皮抽筋。 当天晚上,姜悟慢吞吞地对目光狠厉的殷无执提出羞辱:要抱,要喂饭,要哄睡。 完了,把殷无执打发去批奏折。 第二日持续羞辱:要抱,要推秋千,要举高高。 完了,把殷无执打发去批奏折。 第三日郑重羞辱:要抱,要亲,要蹲着好好听朕的话。 殷无执看着懒洋洋瘫在榻上的丧批:…… 欺人太甚!!!! 老子不弄死你,就不叫殷无执!!! 疯狂批奏折·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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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雕渣攻又在滑跪
许曜喜欢顾今宁二十年,高傲过,混蛋过,无赖过,苦逼过,卑微过,火葬场里滚过几个来回,终于在三十五岁那年修成正果,过上了每天给老婆洗脚的美好生活。 偶尔谈起这段漫漫追妻路,许曜叼着烟表示:“如果再来一回,可能根本坚持不住。” 却在正式拿证的当天晚上,一觉醒来回到了多年前,那个第一次作死的现场。 这个时候的许曜正是最高傲混蛋的时候,因为接受不了表白被拒而把人堵在巷子里强吻,完了还直接掏出了一沓钱砸在顾今宁脸上—— “老子喜欢你,是看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 此时此刻,他站在嘴唇通红的顾今宁面前,脚下是满地的软妹币,身边是作死录像的小弟:“嗷嗷许哥干得漂亮,再嘬一口!看他那娘们唧唧的样儿!” 许曜:“……” 他在顾今宁冷漠至极的眼神里,噗通跪了下去。 小弟:“?”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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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
白青玩的那个游戏里的角色居然跑到现实世界里来了,每一次存档都变成平行世界了?现在特喵的还都在一起了?也就是说我现在是个超级海王+不负责任的超级渣男??? 白青施展出了自己的演技大招,试图左右逢源。 不出意外,左右逢源不存在,前后掉马左右翻车一个不拉。 白青揉着脸:可不是,搞不好命都要没了。 千年老刀:呀,这就是我们的主君在外面夜不归宿的原因? 六眼大猫猫:我不管,我不听,你是我老婆! 刘海狐狸:虽然我也没打算一招致胜,请做好长久战的准备哦。 某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棕毛兔子:我可以答应你任何事情,但唯独离开这件事情绝对不行,什么?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就像你当初对我做的一样。 白青:退出键再哪儿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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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婚又不离了?!
宴寻车祸后,记忆倒退回了十八岁那年,然后他从朋友口中得知了两个消息。 消息一:他跟一个漂亮男人结婚了。 消息二:明天就要去民政局离婚。 一心学习的宴寻:“……???” 他不可置信,立刻追问来龙去脉。朋友沉默几秒,看他的眼神格外复杂: “你当初对人家一见钟情,然后死皮赖脸,穷追猛打,强取豪夺,还霸王硬上弓,总之一系列骚操作下来,你就抱得美人归了。” 宴寻:“……???” 霸……霸王硬上弓?! 可是他明明去年才拿了市级三好学生,昨天还扶老奶奶过马路! 宴寻思索再三,觉得除非自己真的对那个人深爱到不可自拔,否则不会做出这么离谱的事情。只是—— “那现在怎么又要离婚了呢?” 朋友很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说: “因为你年纪轻轻,那方面就不行了。” 宴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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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代文明的光普照原始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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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头吟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繁华的整条街,无论是身段背影,还是举止气韵,大概没有哪个女子,可以拉出来跟她比上一比。 果然,一辆比奥运五环少一环的深色私家车,从后面行驶而过,显然被这一幕挑起兴趣,无聊男士落下车窗,吹起口哨。 把雄性孔雀看了母孔雀就忍不住开屏的德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男人嘛,看到背影都如此扎眼的姑娘,那自然想一睹姑娘芳容,也在情理之中。 只可惜,那姑娘却面戴白色口罩,巴掌大的小脸,还挂了一个金丝边墨镜,香奈儿天蚕丝围巾把脖颈藏的严丝合缝…… 上半身看不清一丝真容,只有一双踩着高跟鞋的细白小腿,在冷风中不缓不慢前行,那叫一个欲盖弥彰。 男人忍不住摇了摇头,疾驰而去。 在这条干净整洁的人行道柏油路上,女子仰首阔步,是那么自信,那么优雅。 她走过一片商业区,又走过一片商业区,喧闹的市井,和她却是那么格格不入。 直到,“凤凰城C区”五个字赫然出现,黑色高跟鞋才驻足。 停留了,半分钟之久。 半分钟后,她继续踏步,目光扫过一排错落停放的,或奢侈或普通的车子,先看到的,是熟悉的号码牌。 转身,透过商业店铺的玻璃落地窗,隔着店铺外面的人行道,隔着一排车辆,温黎双手掏兜,一瞬不瞬瞧着茶饮馆内,身着白色体恤的男子,坐在那。 果然,他在这。 小麦色手腕上的表盘,随着他的动作,折射光芒。 室内很暖,三十三岁的男子,仍旧保养精致得宜,充斥着少年感。 室外很冷,风吹乱了温黎的秀发,墨镜里面,美丽的眼睛,略带破碎感。 时间仿佛定格在这一刻,他在那女人面前,高谈阔论,浑身散发着男性的魅力,指点江山,而女人坐在沙发上,托着腮略显慵懒,是仰慕,是崇拜…… 四个月,温黎终于知道,自己输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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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爱它。 跟它一起洗澡、跟它一起睡觉、给它讲睡前故事,自己节衣缩食也要给它买肉骨头吃。 直到后来,林尽被抓回魔界,被迫与爱犬分离。 他以为自己还是逃不脱既定的命运,结果当晚,魔界大乱,监牢内闯进来一个浑身浴血杀气腾腾的男人。 那男人黑着脸,将正欲逃跑的林尽抓了回来,恶狠狠地说: “还跑?林尽,欠下的莲藕炖肉还不来,你这辈子都别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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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完结小说-阅读是一场心灵的漫游,每次都能让人满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