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世界好着呢,没有毁灭,毁灭的只有人类社会而已。 暗巷宜高歌。 地狱宜狂欢。 荒原茫茫,应有火种。 化为灰烬后,我就是世界之王。 热爱小动物的强迫症连环杀手攻vs病弱脑残受